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审批
积分落户 主页 > 落户指南 > 落户方式 > 人才引进 > 阅读人数:次 时间:2023-07-02 21:02
BASIC INFORMATION
注: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、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,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。
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
办理地点/时间HANDLING PLACE/TIME
常见问题FAQ
关于“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”“重点产业、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”用人单位如何认定?
关于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、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、技术、科研职务如何认定?
世界500强知名企业以申办系统内名单为准,担任高级管理、技术、科研职务的,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(包含职位、岗位描述、薪酬等信息),并提供公司组织架构图。
关于在国(境)外高水平大学、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、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如何认定?
一般应在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关职务,并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。
关于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工作,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、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如何理解?
原则上留学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、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应在回国后24个月内,并持续在本市有关用人单位工作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等不予认可。
在国内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退学或肄业、赴国(境)外留学的人员能否申请?
在国内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退学或肄业、赴国(境)外留学并将部分学分转往国(境)外的,需提供学信网相关学籍材料。
是指留学人员在国(境)外实际学习停留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80天、360天、720天,以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时间等综合界定。
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交换生在国(境)外高校、科研机构学习满1年的,参照第三条第(一)款第4项进修人员执行。
在国(境)外通过非全日制形式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能申请吗?
如子女在提出申请至审核结束前出生的,申请人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中止办理手续,待子女出生并在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再一并申请子女随迁。
申请落户过程中如单位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,或审核通过后未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导致无法办理应怎么办?
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(营业税)或企业所得税怎么认定?
留学人员企业实缴注册资金在申请时应已实际到账,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,其中企业负责人实缴部分不低于30%。
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拥有专利、科研成果、专有技术等并实际负责企业运营的留学人员。团队核心成员参照公司章程、相关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,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。
科学、技术、工程和数学等专业以申请人国(境)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,并与申办系统内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,原则上应一致。
对申请单位要求“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”,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,怎么计算?
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,则按注册当日外汇牌价换算成人民币,应达到100万元及以上。
常见错误:在提交材料时未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。正确做法:申请材料应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。
BASIS OF ESTABLISHMENT
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
审批收费CHARGES
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